解读|《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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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
自2019年我部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以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推进,压实了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了产管衔接,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试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开证不规范、推进不平衡、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1〕813号),由各地方申报并经研究,确定河北、辽宁、吉林、山东、重庆、陕西、新疆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河南省郑州、漯河,湖南省株洲,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贵州省贵
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图解)
司法部关于公开征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鉴定人、鉴定机构诚信评价制度”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强化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司发〔2020〕1号)关于“建立诚信评价体系”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确保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诚信执业,现将《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8月14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及其安全监管,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 本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 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18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
关于印发《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精准司法服务规范》的通知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凡在审判执行或其他工作中违反本规范受到投诉的法官或其他工作人员,由所在法院精准司法督查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故意枉法裁判或具有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中介机构信用建设的函》
为加强我区中介机构信用建设,构建公开透明的中介服务市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职转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就深入开展我区各类中介机构信用建设工作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互联网上网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 事项实施优化审批...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兴安盟农牧局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发〔2021〕56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文件精神和我盟农牧系统实际,制定此细化方案。
兴安盟商务口岸局深化商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根据国务院、自治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关要求,为切实加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落实及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兴安盟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6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为诚信立法!甘肃出台社会信用条例
2021年11月26日闭会的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的通过及实施,必将对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针对该《条例》,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副处长苏敏进行了解读。
《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正式施行
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消息,《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八章五十五条,分别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与使用、信用激励与约束、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市场规范与发展以及法律责任方面做出规定。 《条例》规定,受到国家机关等组织表彰、奖励,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表现突出的;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或行业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最高信用等级的;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可以列为守信激励对象的行为,且无不良
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今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鲁政办字〔2021〕68号)。为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重点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现将条例草案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公众提出意见。 一、各单位、组织和公民均可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对该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三、联系电话:024-86681927 024-86681921(传真) 四、通信地址: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9号,邮编:110842) 五、电子邮箱:lnrdfzw921@163.com
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程序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我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形成行业内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制定《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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