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2379363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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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
  • 行政相对人名称: 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2237936300523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徐桂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扎环审字2022{016}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编号:
    许可内容: 关于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扎环审字[2022]016号 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批复如下: 一、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烘干塔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塔其新河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室、烘干塔、生物质热风炉房机器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为40万元。建设单位:扎赉特旗绰尔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周围无重要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的地区,不涉及文物、遗址等问题,选址基本合理,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中所列的环境保护措施执行。 2.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执行并达标排放污染物。 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运营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湿式脱硫除尘塔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脱硫除尘塔产生的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经沉淀消解后由当地农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墙体吸声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的标准限值要求。(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粮食粉尘、灰渣、脱硫石膏、除尘器收集的烟尘等固废暂存间内堆存、围挡苫盖。以上产生的固废用作饲料、外售给建筑材料厂,重复利用。 三、建设单位是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急措施,控制和避免事故发生。 四、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扎赉特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五、项目竣工后,要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自主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网站上备案。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2022年7月6日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7-06 00:00:00
    有效期自: 2022-07-06 00:00:00
    有效期至: 2099-12-31 00:00:00
    许可机关: 兴安门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223011638456U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扎赉特旗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52223011638456U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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